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等联合发起,中央财政、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出资设立的全国首家政策性区域再担保试点机构,是东北四省区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合作推动发展的机构。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揭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吉林省长春市,下设辽宁分公司、吉林分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和内蒙古分公司。
公司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促进东北区域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提供各类担保、再担保服务。目前,公司已为8000余户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充分发挥再担保机构增信、分险等作用,积极推进东北再担保运营体系建设,累计纳入体系担保机构80余家;坚持“风险共担”和“不存保证金”等原则,全面推进与银行合作,已与40余家银行总行及省级分行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大公国际、联合资信、中诚信、深圳鹏元四家评级公司均评定公司资本市场AA+的信用级别。
运营方式:公司采取“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运行模式,本着“同建共赢、利责平衡、风险共担、有效补偿”的原则,为再担保运营体系内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分险服务。
业务范围:贷款、票据承兑、贸易和项目融资、进出口、信用证等担保、再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投标、预付款、工程履约及其他担保、再担保业务;处置反担保资产;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投资业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业务。
风险防控机制:公司建立了全方位、立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实行全面的风险意识、全程的风险控制、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全新的风险管理手段,为控制风险和稳健经营提供了基础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