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收入是国家为保证实现其职能的需要,通过国家预算所集中起来的财政资金。国家预算收入主要是以价值形态表示的社会产品,是来自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在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国民经济中,主要是来自国有企业所创造的剩余产品。它是发展国民经济和兴办各项事业的主要财力保证。
国家预算收入作为国家集中的一部分社会产品的价值量,其来源不外c、v、m三部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国民收入(v+m)特别是剩余产品价值(m)是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在参予剩余产品价值分配时,通常采用不同的收入形式,体现不同的分配关系。为了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对预算收入结构分析,便于更深人地分析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经济成份以及各种收入形式对预算收入的影响,揭示预算收入增长的特点和趋势,寻求增加预算收入的途径,需要对预算收入进行分类。
(一)现行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分类方法
这是适应预算管理需要,既考虑收人形式,又考虑收入管理机关的分工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
(二)按经济成份分类
目前,我国经济是以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济结构。这必然反映到预算收入上来。我国预算收入按经济成份分类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收入、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收入、私营经济的收入、个体经济的收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收人等。
(三)按经济部门分类
我国预算收入主要来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其中包括:工业部门收入、农业部门收人、商业部门收入、交通运输部门收入、建筑部门收入和其他部门收入等。 (四)按复式预算的要求分类
从1992年开始,我国预算的组织形式由单式预算改为复式预算。按复式预算的要求,我国预算收入可分为政府公共预算收入和建设性预算收入。属于政府公共预算收人主要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其他收入和非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等;属于建设性预算收入包括:经常性预算结余转入收入、专项建设性收人、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等。除以上分类方法外,《预算法》将预算收人分为: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人和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