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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重点项目融资信息的通知

2017-01-05 次浏览分类: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

各盟市金融办,满洲里、二连浩特市金融办:

为了推进“十三五”时期重大项目建设,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实施970个重点项目,“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3.85万亿元。为引导金融加强对自治区重大项目的支持,促进银企对接,请各盟市金融办会同当地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完善970个重点项目融资信息,请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自治区金融办。

一、各盟市已上报自治区计划列入《方案》有融资需求的重点项目信息(附件1)。

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发改振兴〔2016〕1772号文件)中涉及本盟市有融资需求项目信息(附件2)。

三、各盟市已确定2017年有融资需求重点项目信息(附件3)。

附件:1、自治区计划列入“十三五”规划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信息表

2、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项目融资信息表

3、2017年盟市重点项目融资信息表

联 系 人:吕  磊   刘利文 

联系电话:0471-6945720  6612035(传真) 15947475834

邮    箱:zzqrzfw@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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