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利,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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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期权定价
金融市场中期权的定价主要由供需关系决定。 布莱克-休斯模型(Black-Scholes Model)对真实市场中期权的定价作了理论上近似的描述。
具体的定价问题在金融工程学中有比较全面的探讨。
合同规格:所有期权都是在买方与卖方之间的风险投资协议合同。期权合同有时会很复杂,但是无论如何,所有的期权合同都应该至少拥有以下规格。
期权持有方有权交易看涨期权(买方期权)和看跌期权(卖方期权)
标的资产的数量和类别
行使价,或期权行使价。期权的交易价格是由期权行使价决定的
期满时间,期权只有在满期前才能被交易
期权的结算。举例来说,期权的卖方在期权被交易后应该以行使价为准,用现金或资产的方式与买方结算
在期权条款中应将用市场价将报价换算成实际保费-买方真正的交易价格
交易市场:基本上,交易市场具有买卖双方(Holder、Seller),使期权具有四种基本形式:
1.买入买权(Long Call)
2.卖出买权(Short Call)
3.买入卖权(Long Put)
4.卖出卖权(Short Put)
买入买权及卖出卖权为看涨性质,卖出买权及买入卖权为看空性质,期权具有时间性,无法永久持有,四种基本期权模式皆可对冲,并可依履约价(Strike)各组合成不同交易型式。
保证金与权利金:在期权交易中,具有保证金(Margin)及权利金(Premium)的概念,买方支付权利金于卖方,卖方缴交保证金防止违约;买方拥有买卖权履约与否之权力,而卖方因已开始收取权利金,具有履约义务。
在期权之中,市场所交易的即是权利金,权利金包含两个部分:内涵价值(Intrinsic Value)与时间价值(Time Value)。
权利金=内涵价值+时间价值
内涵价值指立即履行合约时可获取的总利润。
具体来说,可以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值期权。
实值期权:
当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低于当时的实际价格时,或者当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高于当时的实际价格时,该期权为实值期权。
虚值期权:
当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高于当时的实际价格时,或者当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低于当时的实际价格时,该期权为虚值期权。当期权为虚值期权时,内涵价值为零。
两平期权:
当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等于当时的实际价格时,或者当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等于当时的实际价格时,该期权为两平期权。当期权为两平期权时,内涵价值为零。
时间价值则是接近到期日呈现递减的情况。
执行权利方法:期权依照履约日期可分为欧式期权(European Option)及美式期权(American Option),欧式期权需在到期日或特定日期才可执行权利,美式期权则允许权利人在到期日前的任意一天行权。
在具有现金股利发放下,可能影响期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