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进行公开市场业务以来,在不同的时期曾经使用过不同的操作工具。在2003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当年第六号《公开市场业务公告》,决定自4月29日起暂停每周二和周四的正回购操作,此后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招标发行央行票据。
公开市场操作(open-market operations)(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中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
中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
从交易品种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三种。
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债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后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持有债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央行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可以回笼基础货币,央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中央银行票据(Central Bank Bill)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3年),其发行的对象是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作用主要是为市场提供基准利率,以及推动货币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