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结构理论(Financial Structure Theory),金融结构理论是研究金融发展问题的最早和最有影响的理论之一,其创立者和主要代表人物是出生于比利时的美籍经济学家、耶鲁大学教授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RaymondW.Goldsmith),代表作是1969年出版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该理论对金融发展的过程及规律进行了描述和分析。
戈德史密斯把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金融工具是指对其它经济单位的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金融机构即金融中介机构,指资产与负债主要由金融工具组成的企业;金融结构是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他认为金融发展的实质是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戈德史密斯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世界上只存在一条主要的金融发展道路,在这条道路上,金融结构的变化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尽管不同国家的起点(起始时间、发展速度)各不相同,但它们很少偏离这条道路,只有战争和通货膨胀例外。金融结构理论从研究方法到基本结构都对研究金融和金融发展问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戈德史密斯对比了世界上35个国家百余年的金融史料与数据后,创造性地提出了衡量一国金融结构与发展水平的存量和流量指标;第一次对各国金融发展的差异进行了数量研究和比较研究;研究并揭示了金融深化的内部路径和规律;提出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关系问题的重要性与研究方向。他认为在自由企业经济中不同的金融相关比率产生类型绝然不同的金融结构。他把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金融工具是指对其它经济单位的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金融机构即金融中介机构,指资产与负债主要由金融工具组成的企业;金融结构是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
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
戈德史密斯认为不同类型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存在、性质以及相对规模体现了该国的金融结构。金融发展是金融结构的变化,通过对一国金融结构的剖析就能掌握该国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