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落实电源建设规划目标,促进新建电源项目及时投资建设。
通知认为,一些地区和项目存在政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措施缺失以及备案(核准)程序不透明等问题,甚至出现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的投机行为,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扰乱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为了解决相关问题,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落实电源建设规划目标,促进新建电源项目及时投资建设;对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电源项目备案(核准)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
通知表示,此次专项监管的重点是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各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火电项目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重点包括:所在省电源项目备案(核准)情况;电源项目投产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含项目申请、备案(核准)、开工、建设等各阶段的实际情况;电源项目投产前的股权变动等情况;以及电源项目建成投产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