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融资动态 > 资讯信息 > 国家 > 正文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地 支持中小企业创新

2014-10-30 次浏览分类:国家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给各地。这意味着,生物药品、专用设备等五个制造业行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共六个行业,将享受新购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都能加速折旧的六大行业分别为,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具体折旧办法为,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据相关机构测算,六大行业加速资产折旧,2014年将为企业节省800多亿元企业所得税支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该政策重点在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相当于企业推迟交税,存在一个货币的时间差,对税收影响不大。企业“推迟”交税,相当于国家将税款“贷款”给企业,缓解了当期企业现金流压力。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免责声明隐私保护

联系电话:0472-5621828 13347081608
蒙ICP备 13002121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