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指货币衡量和表现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作用。它是货币本质的体现。它的表现为价格标签。
为了用货币来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必须给货币本身确定一种计量单位。如人民币的“元”,英镑的“镑”等。通过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现出来的商品价值,叫做价格。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就是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一定的价格。
各种商品价值都能用货币衡量,表明价值的质是相同的,量是可比的,而货币本身也是有价值的。
货币执行这一职能,不需现实货币,人们可以在观念上用货币来衡量商品价值,如商品标价。
货币之所以能够充当价值尺度,是因为它本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劳动时间是商品的内在价值尺度,货币是其外在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价值尺度的外部表现。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而只是观念上的或想象的货币。因为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只是把商品的价值大小表现出来,并不是实现商品的价值。比如,商店里商品的价格,用标签来表现,并不需要把现金放在那儿;说一匹布值一两黄金,也不一定非要把黄金拿在手上等。
学术解释
1、价值尺度是指价值标准与价值评价标准的统一,前者讲主体的客观需要和利益在人的价值关系和活动中具有尺度的性质和功能。
后者即价值认识或称为评价性认识,它是主体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和实践改造客体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的评价。简言之,即对事物价值的评价,它有别于对事物事实的评价。
2、所谓价值尺度是指社会发展评价尺度检验社会有机体的发展状况是否满足人类完善和发展自身的价值需求即是否满足人的需要作出“利与害”、“成功与失败”的价值评判。
3、所谓价值尺度,是指从价值主体即人民的需要、利益能否得到满足以及满足的程度来认识、把握和评价某种社会制度或体制,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实践活动。
4、所谓价值尺度,是指衡量客体对于主体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的标准,客体本身的属性不能作为度量客体对主体价值的尺度。
特点:
1、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只是观念上的货币,不一定要现实的货币。
2、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本身须具有价值。
在货币的基本职能中,价值尺度是最重要的功能,其他功能都是在这个功能的基础上派生的。价值尺度指的是货币是一种基准,所有商品和劳务的价值都可以用这个基准来衡量。可以想象,如果这个基准处于频繁的变化中,那么其衡量商品和劳务价值的作用就会打折扣。
在商品货币阶段,货币价值尺度功能的发挥依赖的是作为货币的贵金属的价值。而由于作为币材的贵金属,其供给数量是相对稳定的,因此,当商品供求发生变化时,只会导致商品价格的变化,而货币的价值基本上是不变的。
货币形态变化至今,形成了信用货币。信用货币脱离了作为币材的贵金属价值的约束,成为一种符号,因而其发行从逻辑上来讲具有不可限量的特征。也就是说,只要货币发行机构愿意,那么,发行多少都是可以的。因此,其所代表的购买力也就出现了变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