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金融办通过及时向各金融机构传达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金融工作考评奖励、研究制定金融推动创业就业的指导意 见等措施,积极鼓励与引导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自治区大学生就业。年初,自治区金融办向各金融机构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要求各有关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企业招聘进校园”专项行动,加大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力度。截至2013年9月底,全区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3616人,其中,专科634人,本科2603人,硕士及以上学历3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