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兴安盟金融系统认真落实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各项金融政策,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发展的中心任务,积极探索符合兴安盟实际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千方百计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涉农涉牧资金投放稳步增长,为全盟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至2012年末,全盟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涉农涉牧贷款50.4亿元,同比增加20亿元、增长66%,占全部贷款的38%,其中:人民银行通过农村信用社累计投放支农再贷款14.8亿元,同比增加4.3亿元、增长41.4%;农业银行累计投放农牧业贷款2.3亿元,同比增加0.2亿元、增长10%;农业发展银行累计投放农牧业贷款11.7亿元,同比增加7.3亿元、增长169%;邮储银行累计投放农牧业贷款1.8亿元,同比增加0.9亿元、增长110.7%;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累计投放农牧民微贷款4004万元,同比增加1006万元、增长33.6%;农村信用联社累计投放农牧业贷款27.3亿元,同比增加7.1亿元、增长35.1%,占全部贷款的67.4%;包商银行累计投放农牧业贷款1.35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内蒙古银行累计投放农牧业贷款1.2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三家村镇银行及小贷公司累计投放农牧业贷款4.3亿元,同比增加1.8亿元、增长72%。
涉农涉牧保险对农牧业发展的保障性进一步增强。2012年,全盟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保费收入2.45亿元,同比增加297万元、增长1.2%,占全部保费收入9.76亿元的25.1%;支付理赔1.41亿元,同比增加4174万元、增长42.1%,占全部综合赔付3.5亿元的11.4%;共承保种植业1134.7万亩,占全盟农作物播种面积1554.8万亩的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