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市金融办本着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强化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并执行《巴彦淖尔市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严格管理、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及时控制等原则,不断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促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合法、规范、健康发展。要求小贷公司通过张挂标语、安装LED宣传屏等宣传“严禁小贷公司参与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等标语。警示小额贷款公司如参与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司经营资格,公司股东、高管个人参与的也要取消其身份资格,且终身不得进入小贷行业。
二是创新性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级制度,制定《巴彦淖尔市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评工作方案》,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考核评级工作,根据年度考评得分结合现场检查及财务审计报告等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考核评级,评级分为三类九级,对年度考评评级高的小贷公司积极推荐参加评优获奖活动,2012年我市有2家小贷公司获得了小额信贷联席会颁发的全国性奖项,有2家小贷公司获得自治区优秀小额贷款公司称号。
三是建立“开门监管”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氛围。
在监管中始终贯穿“开门监管”理念,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现场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共同对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在小贷公司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举报公告,接受全社会共同监督。
四是积极组织辖内小贷公司开展正面宣传工作,树立小贷公司行业良好形象。通过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小额贷款公司在推动地区普惠金融体系建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组织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贷杯”乒乓球比赛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出席,在比赛场地张挂宣传条幅几百条,大张旗鼓的宣传,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关注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小额信贷事业,充分认识小额贷公司“准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只贷不存”性、服务三农三牧和微小企业的定位等。巴彦淖尔市电视台财经专栏对此次活动专门做了“小额贷款公司正面形象日益突出”的专题报道。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通过融资推荐,搭建平台,拓展渠道,千方百计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解决融资难问题。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从政策支持到程序审批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与帮助。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营造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良好环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加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