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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动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2014-07-11 次浏览分类:国家 信息来源:自治区金融办

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9日联合召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布会。   目前,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民和法人统一代码方案并启动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央行正开展征信机构设立申请和备案工作,未来获得牌照的机构名单将在央行网站公布。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国家层面的推动,未来10~15年,征信产业规模有望达千亿元。   国务院于6月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第一部国家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任务分工共有72项任务,其中9项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占八分之一。十二届全国人大已将信用立法列入立法规划。根据国务院部署,公安部牵头提出以身份证号为基础的公民统一代码方案,发改委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代码方案,发改委还牵头启动了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工作。   田锦尘表示,信用信息量非常大,但分散在各部门和各行业,整合信息迫切需要共享信息信用平台。目前发改委正研究组建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域名申请工作已经完成。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张子红介绍,截至3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收集8.4亿名自然人和1930.6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为其建立信用档案,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目前央行正在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征信机构设立申请和备案工作。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资格的个人征信机构名单和已在央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名单将陆续在央行网站上公布。   《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征信行业总规模达20亿元。方正证券通信行业分析师赵成认为,未来这一市场的规模将大大扩充,10-15年间将达到千亿元,对应行业10年和15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86.2%和51.33%。   征信产业链较为简单清晰,主要包括上游数据供应商、中游征信机构和下游征信使用方。数据供应商主要包括银行、电商、水电煤供应商、电信运营商、教育部门、医疗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社保部门等,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征信机构主要分为个人征信机构、企业征信机构和金融评级机构。征信机构从数据供应商处获得数据后,通过一定的模型加工处理得出信用评级结果,然后再卖给征信报告使用方。征信报告使用方主要包括房地产商、汽车厂商、 P2P平台、金融机构等,主要应用于个人购房和购车、个人小额信贷、企业信贷、债券买卖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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