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自主发债端口逐步放开,堪称“准市政债”的城投债以及作为发债主体的城投公司未来将何去何从?目前,“政府与公司和市场行为分开”被认为是解决城投公司及城投债目前诸多积弊的关键手段,即启动城投公司转制,剥离政府融资平台职能。
目前,各地的城投公司改制正在进行。国家发改委网站刊载的信息显示,2014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城投集团与旅投集团完成合并重组,组建成立了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另据媒体报道,继马鞍山城投先行一步转制成江东控股之后,安徽亳州的3家地方城投公司已整合并转制成地方国企。安徽阜阳、江苏镇江、无锡等地的城投公司也在酝酿改制。
对于城投债这样一种“准市政债”,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应该是将其纳入地方债务范围,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市政债券。根据今年已经通过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案,在推进地方自主发债改革的同时,要抓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剥离后地方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要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范围内。这意味着,现在承担着政府投融资功能的城投公司转型后可能将没有政府信誉“背书”。
此前,不少城投公司高管认为,可以将城投公司打造成“综合城市运营体”或许成为空想。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预算案所表达的内容,意味着未来不会有增量的城投公司,存量也将慢慢向新的方向转变。而无论如何,都应该“政府是政府,企业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