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7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为保障本行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本行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总额共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00亿元优先股,其中拟在境外市场发行不超过等额人民币350亿元优先股,用以补充资本金。
其中,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显示,本次拟发行的境内优先股总数不超过4.5亿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境内优先股无到期期限。本次境内优先股向《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二百人。本行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可转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按照国内市场发行规则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境内优先股采用代销的方式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境内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显示,本次拟发行的境外优先股总金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350亿元,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境外优先股将根据相关发行规则,向境外合格投资者发售。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境外优先股。如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本次境外发行优先股与境内发行优先股相互独立,互不构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