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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转发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保监文明发〔2017〕2号

2017-06-13 次浏览分类:国家政策 信息来源:《中国保监会》

保监文明发〔2017〕2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2017年3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文明委〔2017〕3号),就新形势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出了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丰富创建载体,落实创建责任,结合实际,着力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道德和诚信建设、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创建、学雷锋志愿服务等重点任务,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提升全行业文明程度,为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中国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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