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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债券

2016-07-25 次浏览分类:融资知识普及 信息来源:《金融网》

欧洲债券(Eurobond)是指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以可以自由兑换的第三国货币标值并还本付息的债券。其票面金额货币并非发行国家当地货币的债券。欧洲债券不受任何国家资本市场的限制,免扣缴税,其面额可以发行者当地的通货或其他通货为计算单位。对多国公司集团及第三世界政府而言,欧洲债券是他们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   传统的欧洲债券可分为直接债券(straightbond),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附股权认购证不可转换债券(straightbondwithwarrant)与浮动利率本票(floatingratenotes)等。除此之外,亦有多元通货(multcurrency)及使用记账单位(unitofaccount)两种方式发行的债券。前者虽其面值为单一货币,但投资人可从几种通货中选择一种还款;后者则指以欧洲货币单位(Europeancurrencyunit),欧洲组合单位(Eurco),阿拉伯通货关联单位(Arcru)及特别提款权(SDR)等记账单位所发行的债券。欧洲债券亦可以不记名的方式发行,但若借款人不被准许发行时,可与经办发行的银行协商,由后者发行不记名存券收据(bearerdepositaryreceipt)。欧洲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在国外债券市场上以第三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债券。例如,法国一家机构在英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即是欧洲债券。欧洲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地以及面值货币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   这种债券的发行比较严格,首先是待发行的债券要通过国际上权威的证券评级机构的级别评定,其次债券还需要由政府或大型银行或企业提供担保,另外还需有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的经验,再者在时间间隔方面也有一些限制。这种债券的发行通常由国际性银团进行包销,一般由4~5家较大的跨国银行牵头,组成一个世界范围的包销银团。有时包销银团还要组织一个更大的松散型的认购集团,联合大批各国的银行、经纪人公司和证券交易公司,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安排销售。欧洲债券的票面货币除了用单独货币发行外,还可以用综合性的货币单位发行,如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体系记账单位等。欧洲债券每次的发行范围也可以同时是在几个国家。   生产与发展   欧洲债券产生于60年代,是随着欧洲货币市场的形成而兴起的一种国际债券。60年代以后,由于美国资金不断外流,美国政府被迫采取一系列限制性措施。1963年7月,美国政府开始征收“利息平衡税”,规定美国居民购买外国在美发行的债券,所得利息一律要付税。1965年,美国政府又颁布条例,要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限制对国外借款人的贷款数额。这两项措施使外国借款者很难在美国发行美元债券或获得美元贷款。另一方面,在60年代,许多国家有大量盈余美元,需要投入借贷市场获取利息,于是,一些欧洲国家开始在美国境外发行美元债券,这就是欧洲债券的由来。   欧洲债券最初主要以美元为计值货币,发行地以欧洲为主。70年代后,随着美元汇率波动幅度增大,以德国马克、瑞士法郎和日元为计值货币的欧洲债券的比重逐渐增加。同时,发行地开始突破欧洲地域限制,在亚太、北美以及拉丁美洲等地发行的欧洲债券日渐增多。欧洲债券自产生以来,发展十分迅速。1992年债券发行量为2761亿美元,1996年的发行量增至5916亿美元,在国际债券市场上,欧洲债券所占比重远远超过了外国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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