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益理论认为,土地价格是土地收益即地租的资本化。
在这里,地租是指经济地租,即土地总收益扣除总成本的余额。
土地收益是指:
(1)正常情况下的土地收益。所谓正常情况是指有较好的生产能力,正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正常的年份。
(2)处于最佳利用方向的土地收益。土地具有多项用途,评估土地价格时,一般用其处于最佳利用方向的土地收益。如城市中某宗闲置土地,可以有商业、居住和工业等多种用途,一般情况下,作为商业用地时其土地收益最大,因此评估该宗地价格时应在商业用途下进行。
(3)是指土地纯收益。它是总收益扣除生产成本及一切赋税后的剩余值。如果土地的"总收入刚够劳力和其他费用的开销,而土地毫无收益;因此,我们说没有地租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