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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承销方式

2018-07-05 次浏览分类:融资知识普及 信息来源:

股票承销方式   

股票承销,按公司委托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全额包销、余额包销和代销三种方式:  

 (一)全额包销   

这是国际上常见的股票承销方式。它指承销商接受公司的全权委托,承担将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发售出去的职责。在这种方式中,一般由承销商从公司那里以自己的名义一次性将所发行的股票全部买人(买人价低于发售价),然后再将这些股票发售给社会公众。若向社会公众售出的数量少于公司委托发行的数量,则余额由承销商全部承购。在实行全额包销方式中,承销商从公司那里一次性买人股票,实际上是为公司预付了股款,同时又承担了股票发行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承销商通常要求公司支付较高的佣金。佣金主要来源于股票的购销差价。  

(二)余额包销   

这是指承销商接受公司的委托,代理公司发行本次股票并承担购买全部认购股票发售余额的职责。在这种方式中,承销商始终是以公司的名义按既定的发行价格代理公司发行股票,并不将公司股票买入,只是在发售期满仍有未发售出去的股票的条件下,才认购这部分余额。实行这种方式,由于承销商不为公司预付股款,股票又是按发行价格发售,所以承销商的佣金不是来源于股票的购销差价,而是来源于手续费收入。  

(三)代销   

这是指承销商接受公司的委托,承担代理公司发售本次股票的职责。在这种方式中,承销商只是以公司的名义按既定的发行价格代理公司发行股票,不承担认购未发售出去的股票的职责,也不承担公司股票发行失败的责任。实行这种方式,由于股票发行的全部风险由公司承担,所以,公司只按承销商实际发售的股票金额和预先确定的费率向承销商支付报酬。1992--1994年问,我国相当一些定向募集公司的股票承销采取代销方式。在国际上,代销方式也有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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