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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关于加强全国PPP综合信息 平台管理库项目管理的通知

2019-06-19 次浏览分类:自治区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务综合门户网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关于加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区项目库基本情况

  截止3月6日,内蒙古项目库总数391个,总投资3689亿元。其中:项目储备清单112个,总投资924亿元,项目管理库279个,总投资2766亿元。尽管自治区多次强调,信息平台项目信息要填报及时、准确、全面,但大部分地区仍有不少项目还存在项目信息录入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导致出现逻辑错误,项目信息录入滞后等问题。

  二、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

  审计署已进驻财政部,近期对全国PPP管理库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存在问题地区将追责。请各盟市、旗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地以盟市为单位牵头组成项目管理库信息优化专项工作组,也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梳理本地区项目管理库,并对照平台项目填报信息,采取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或与项目公司座谈等方式收集资料,对已录入信息进行全面复核,按期、按质完成项目管理库审核、补录和完善工作。在工作摆布上,要优先完成国家示范项目信息全面核查梳理和执行阶段项目资本金、融资、绩效考评、付费情况等后续信息更新完善工作。

  三、按时完成项目库管理信息优化工作

  各盟市要于3月18日前完成管理库项目信息核对、补录和修改工作,并将整改工作书面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内容包括各阶段项目执行情况,处于执行阶段的项目还应区分未开工、已开工和已运营项目情况;此次整改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整改所取得的成效,包括完善了哪些项目的哪些信息。对于逾期未完善信息的,按照《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PPP项目入库审核管理的通知》(内财投〔2019〕188号)等相关规定,限制受理或暂停新项目入库,对于整改不到位或问题较多的项目责令退库,因PPP实施方案编制缺陷、风险分配明显不合理,导致政府利益出现重大损失的,对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咨询、法律、财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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