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直接市场法,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引起的,并可以观察和量度的环境质量变化进行测算,度量被评价的环境质量到环境标准之间的变动,然后直接运用市场价格对这一变动的条件或结果进行测算的一类方法。
直接市场法主要包括生产率变动法、人力资本法、机会成本法、预防性支出法、重置成本法等。
1.生产率变动法
它是利用生产率的变动来评价环境状况变动影响的方法。这种方法把环境质量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其变化导致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变化,从而导致产品价格和产量的变化。而价格和产量的变化是可以观察到并可以测量的。从而将生产率的变动转由投入品和产出品的市场价格来计量。这样,就可以利用市场价格计算出自然环境资源变化发生的经济损失或实现的经济收益。如空气污染可能增加机器设备的腐蚀和损坏,从而降低生产率;减少水土流失可以保持甚至增加农作物的产量等。
2.人力资本法
又称收入损失法。即用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状况的损害和生产劳动能力的下降来衡量环境污染的损害,同时也可以用减少的这种损害来估量污染治理的收益。它是用收入的损失去估价由于环境污染引起的过早死亡的成本,是专门用于评估计量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的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方法。根据这一理论,米山在他的论文中对于一个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活到年,由于污染而于年过早死亡的人所损失的劳动力的价值是这样描述的:
3.机会成本法
它是指在无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用所牺牲的替代用途的收入来估算资源使用的成本的计量方法。即用环境资源的机会成本来衡量环境质量变化所带来的损失和收益。例如,保护国家公园,禁止砍伐树木的价值,不是直接用保护资源的收益来测量,而是用为了保护资源而牺牲的最大的替代选择的价值去测量。这种方法在实际中使用不是很多,主要是因为环境资源的机会成本比较难以准确测量。如果最终确定的机会成本不全面,会对最终结果产生较大误差。
4.预防性支出法。
它是指将人们为了避免环境危害而做出的预防性支出作为环境危害的最小成本来予以计量的方法。例如,由于水资源被污染,很多人不得不购买矿泉水作为饮用水,则购买矿泉水的支出就可以用来作为估计人们对水资源污染危害的评价。
5.重置成本法
又称恢复成本法。该方法是指人们由于环境危害而用损坏的生产性物质资产的重新购置费用来估算消除这一环境危害所带来的效益,以恢复或更新的费用作为污染企业的社会成本的计量方法。但是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市场价格,在此种情况下则不便于运用直接市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