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谈到MBO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时,一般集中于银行贷款、信托和风险基金的讨论,但这仅仅解决了收购资金的“水源”问题,如何顺利实现“引水入田”还需中小企业融资方案的精巧设计。相对于通常模式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方案,我们提出几种补充形式:
1、债权换股权
经常有这种情况: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但其控股股东(出让方,如投资管理公司)资产良莠不齐,标的公司的股权成为其向银行借贷的筹码,当出现投资失误、资金链条断裂时,标的公司的股权即成为法院强制拍卖的对象。此时,收购方(管理层持股公司)如能以承担债务的方式换取标的公司股权,则既避免了股权拍卖、控股方更迭对标的公司的影响,又能保证银行资金的安全回收,将是出让方、银行、收购方、标的公司四方多赢的结局。
2、卖方信贷
卖方信贷的做法常用于促进出口业务,用在MBO上意义也是一样的:出让方看好管理层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愿意以股权形式令管理层获得长期激励,向管理层持股公司提供长期信用贷款,帮助其解决收购资金的难题。但这种方式并不适用于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情况,其更多地应用于民营非上市企业。
3、资金信托计划
近来我们在生活中接触到越来越多的资金信托计划:如爱建信托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上海国际信托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等。随着上述项目的成功发售,资金信托计划日益成为一种成熟、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同样的,它也可以为MBO服务,尤其当标的额较大时,信托计划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4、股份回购
当管理层一时难以筹足资金、而又不愿错失收购良机时,可以通过风险基金或战略伙伴代为收购,收购后的股权委托管理层代管,并在一定时期内由管理层回购。在此方式中,风险基金或战略伙伴实质上是为管理层提供了过桥贷款,而且大多会保留一部分标的公司的股权,以分享股本增值的收益,这种收益及过桥贷款的利息正是其参与MBO的动力。
5、延期付款
延期付款实质上是卖方信贷的变形,它在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产权的转移时间及过渡期内的委托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