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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回购

2018-08-01 次浏览分类:融资知识普及 信息来源:《自治区金融办》

封闭式回购又叫质押式回购   

在封闭式回购下, 如果回购交易到期后资金融入方无法按期还本付息, 则资金融出方可以通过出售质押债券得到补偿。

但是,在封闭式回购交易到期之前, 资金融出方仅拥有该债券的质押权, 无权随意处置被质押的债券, 被质押债券处于冻结状态, 不能流通和再次融资。另外, 在封闭式回购下,单一的现货交易使得做多成为交易者的惟一选择, 市场参与者只能在市场行情看涨中获得盈利, 却没有办法在利率下跌走势的正确预期中获得相应的风险回报。这样, 在市场逐步走低, 现券价格不断上升的过程中, 现券交易量不断放大, 流动性随之得到改善。但是一旦价格走势出现逆转, 由于缺乏做空机制, 所有持券的参与者都将遭受损失。此时交易量就会立刻下降, 导致市场流动性不足。   

与之对应的是开放式回购又叫买断式回购。区别在于债券的所有权的归属。买断式回购实质上是在转移债券所有权的同时,附一份远期买回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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