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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交易的方式

2018-08-17 次浏览分类:融资知识普及 信息来源:《中国投融资网》

按委托人委托的形式划分

1.当面委托。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当面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另外还有电传委托、传真委托、信函委托。

以委托人委托的价格条件划分

1.随市委托。即指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的价格条件中,明确其买卖可随行就市。也就是说,证券商在受理随市委托的交易中,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决定股票的买入或卖出,即最高时卖出,最低时买入。大部分委托均属随市价委托。

2.限价委托。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股票买卖过程中,确定买入股票的最高价和卖出股票的最低价,并由证券商在买入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下买进,在卖出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上卖出。

以委托性质来划分

以委托性质划分,委托可分为买进委托或卖出委托。前者指客户委托证券商买进某种证券,后者指客户委托证券商卖出某种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委托书应记载委托人姓名、股东代码、委托日期时分、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有效期间、营业员签章、委托人签章、委托方式(电话、电报、书信、当面委托),保管方式(领回证券、集中保管),并应附注下列各款内容:未填写“有效期限”者视为当日有效;委托方式未填写“限价”者视为市价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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