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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参与东北再担保运营体系的建议

2015-06-03 次浏览分类:区内政策 信息来源:自治区金融办

东北区域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筹备工作小组: 国家组建东北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再担保公司)和东北区域再担保运营体系(以下简称再担保运营体系),必将带动东北区域担保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于东北区域中小企业发展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幅员辽阔,东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特点不同,金融业、担保业发展悬殊。西部区金融环境相对优良,担保业起步早、发展快、规模较大;东部区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经过多方努力,东部区担保业的发展有很大进步,但与西部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提出如下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建议再担保公司和再担保运营体系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境 鉴于内蒙古实际,请考虑将内蒙古全境纳入再担保公司和再担保运营体系的服务范围,以形成全区统一的担保优惠政策、统一的担保网络,统一按照再担保运营体系的要求,不断规范担保机构运作。 二、建议成立再担保公司内蒙古子公司 由于内蒙古地域范围大、经济发展差异较大、担保业发展不平衡,为了再担保公司工作方便,建议由再担保公司在内蒙古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按照再担保公司的要求,在内蒙古开展再担保业务。 三、建议将再担保公司内蒙古子公司地址选定为呼和浩特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发展迅速,华夏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纷纷进驻内蒙古,股份制金融机构的进入,成为我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力军。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的金融中心包括开发银行及各股份制金融机构均集中在呼和浩特市,东部五盟市金融机构目前只有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项目审批权限上收,对当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明显下降,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尚未进入,因而建议,将再担保的子公司设在呼和浩特,便于和各商业银行沟通、便于和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便于再担保业务指导和协调各担保公司工作。 四、建议在东部设立再担保公司内蒙古子公司东部分公司 可以在东部五盟市选择条件较好的盟市设立再担保公司内蒙古子公司东部分公司,分公司的成立既体现再担保工作对东部五盟市的政策倾斜,又便于再担保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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