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设借贷便利是央行在2013年1月创设的流动性调节工具,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短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以1-3个月为主。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常备借贷便利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特点:
(1)期限以1-3个月为主,比较合理。①短期限的逆回购、SLO等资金支持无法解决因IPO、节假日等影响资金面波动持续较大的问题,更无法解决存款偏离度政策推出或带来人为钱荒风险等问题,若期限过短则无益于缓解市场预期;②非标仍然需求旺盛、经济结构性问题未改的情况下,投放大量的长期限资金将使得资金或流入融资平台、产能过剩领域,不利于经济长远发展,投放长期限资金的全面降准的副作用较大,不是央行的政策选择;PSL等政策的期限也较长从而也不是央行的意向;③财政存款在2014年12月投放将接棒SLF,期限上正好完成接续,又避免了过量投放资金;因此可以被认为是变相的降准而副作用小,优于降准。
(2)SLF操作可支持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下,银行的表内信贷和表外资金投放多流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产业的促进不够。而直接融资支持多面向产业,短期限的SLF的资金投放下,银行出于流动性的考虑,更偏好债券投资而非信贷非标等资产,对纠正结构性的问题有较大的益处。
(3)需要银行提供高质量的抵押品,主要有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国开行及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公司信用债,能否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并不确定。
(4)与SLO不同,SLF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而SLO是央行相机操作。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申请SLF。
(5)SLF操作内容不即时公开,每季度只公布前季度每月的余额。而SLO的透明性较高。在经济下行和通胀走低的环境下,货币政策有宽松的必要性但政治上又要求定力和稳健,公开性和透明度较低的SLF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