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均等化概述
阿瑟·庇古是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1920年在《财富和福利》一书的基础上出版了《福利经济学》,该书以功利主义为基础,以经济福利为研究主题,探索了改进社会分配状况,增进社会福利以及社会经济活动对全社会和各社会、各阶级总的福利的影响等问题,开辟了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庇古接受了马歇尔关于分配不均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严重缺陷,应当在不影响国民收人增长的基础上缓解这种分配不均的观点,提出了通过收人均等化来实现社会公平;增加社会经济福利的问题,以后经新福利经济学家、凯恩斯主义者和新制度主义者的发展,形成了“收人均等化”的分配理论。
收入均等化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经济福利的大小取决于国民收入的多少及分配
庇古认为:“经济福利在很大的程度上易于国民收人的大小,和通过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方式而受到影响。”在分配状况不变的情况下,国民收入愈多,社会经济福利就愈大;国民收入愈低,社会经济福利则愈小。而在国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国民收入的分配是决定经济福利大小的主要因素。
(二)“收入均等化”可以增大社会经济福利
庇古认为,随着货币收入的增加,货币的边际效用递减。由于贫穷阶层的货币收入很少,所以他们的货币边际效用很大。与此相反,富裕阶层的货币收入较多,所以他们的货币边际效用很小。譬如,同是l英镑,对于穷人来说,总是用来满足他最迫切的欲望,所以其边际效用很大。而对富人来说,他们已经过着富裕的生活,这1英镑总是用来满足他最不迫切的欲望,所以其边际效用很小。庇古认为:“很明显,把收入从相对富裕的人转给相对贫穷而具有同样性格的人,一定能增加满足的总量,因为它牺牲比较微弱的欲望而使比较强烈的欲望能够得到满足。”因此,从分配方面来说,要增加社会经济福利,就必须实现收入分配均等化。
(三)收入转移需要用不同的措施进行
庇古认为,收入分配均等化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方法来实现收入转移。一是自愿转移,即通过富人自愿拿出部分收入来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及一些科学文化机构的自愿提供资助来实现;二是强制转移。即通过政府征收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等强制性措施来实现。前者的效果优于后者,但不能满足社会对转移收入的需要,因此,必须由政府对收入强制转移,但这种转移应以无损于资本的积累为限。向穷人转移收入的办法也包括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前者如举办一些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设施等;后者如对穷人基本生活用品和生产这些用品的企业进行补贴等。通过收入转移使穷人和富人的货币边际效用相等,这时就实现了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
(四)收入转移不应当影响国民收入的增长
庇古认为。收入转移即富人收入的减少和穷人收入的增多应与国民收入的增加相一致。他强调收入的均等化和收入的转移是以不损害资本增殖和积累为前提的,否则,就“会引起目前提供大部分资本的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兴趣下降”,导致“国民蛋糕”的缩小。正因为如此,庇古反对实行无条件的施舍性救济,如普遍养老金制度、最低收入水平补贴等,而主张“鼓励工作和储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