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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17〕47号)

2018-07-23 次浏览分类:各盟市政策 信息来源: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4〕5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巴政发〔2013〕24号)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金配置功能,支持我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资本市场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国务院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4〕54号),旨在大力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融资工作。
  近年来,我市直接融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起步较晚,进度较慢。表现在本土企业上市少,股票市场融资慢;企业赴新三板挂牌融资进展慢,企业赴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多,但融资少;债权融资工作主要是国有平台融资较多,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少等。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主要有:办理相关手续难度大、费用高,企业有畏难情绪;市旗(县区)两级政府一直没有建立激励机制、没有按自治区要求落实补贴奖励资金;部分旗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缺乏了解,重视支持不够。为此,各旗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对调结构、稳增长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支持服务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我市经济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推动。
  二、明确方向,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目标
  逐步建成与我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结构合理、平台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体制,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形成“遴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或挂牌)一批、融资一批”梯次推进的、多种融资方式并举的融资新格局,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使我市直接融资水平和比重得到大幅提升。
  三、突出重点,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
  (一)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的筛选培育机制
  市、旗县区两级政府要按照政府推动、专家评估、市场选择的原则,加强对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工作,根据融资条件成熟度进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
  一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库。市财政局和旗县区金融办均应分门别类建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库。旗县区金融办会同发改委、经信委等项目主管部门通过组织企业申报、部门筛选推荐等方式,建立旗县区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库。市财政局在旗县区融资项目库的基础上建立市级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库。
  二是建立中介服务团队资源库,深入开展合作。市财政局要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业绩突出、合规经营、资质齐全、综合服务成本低的证券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由合作的证券公司牵头选择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组成中介服务团队,按照打包服务价格,确保以行业内最低价格为我市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组织证券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合作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并开展股权融资业务培训和讲座,为企业提供持续服务。
  三是依托专家团队开展融资项目筛选评估。由市财政局和旗县区金融办组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证券公司及其中介团队提供项目筛选、评审、推荐、融资等多种服务,对融资项目库中的项目逐个进行分析、评判、指导,对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深度分析,精选一批财务指标较好、资产质量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初步具备上市、挂牌、发债等基础条件的重点融资项目。并按照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四板(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不同要求进行可行性评估,分类排队、因企施策、定向培育,并服务企业和证券公司开展重点融资项目对接。
  (二)建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政策引导机制
  在帮助企业落实好享受自治区政府对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补贴政策的同时,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安排企业上市、挂牌等奖励补助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和旗(县区)政府对引进上市公司、企业上市、挂牌和通过资本市场、债券市场融资给予费用补贴和奖励补助。
  1.引进上市公司奖励补助。对于从市外将注册地变更至我市并承诺十年内不迁离的上市公司,在享受自治区奖励补助300万元(不含各旗县区间的注册地变更),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主板上市企业1000万元,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600万元的奖励补助。
  2.企业首发上市费用补贴。对注册地在我市且实现在上海、深圳、香港及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在享受自治区按照融资额的0.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基础上,按照融资额(按资金到账当日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的1.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企业借壳上市费用补贴。对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增发股票,按照融资额的0.5%给予费用补贴,最多不超过500万元。
  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费用补贴。对注册地在我市的上市公司成功并购重组或上市公司对我市企业成功并购重组的,在享受自治区按照并购标的资产的0.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基础上,按照并购标的资产的0.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企业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费用补贴。企业在“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孵化板)挂牌,除享受自治区挂牌费用补贴50万元和对已挂牌企业实现首次融资,按照融资额1.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挂牌费用补贴50万元。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1.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费用补贴。对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小微企业扶持债的企业,在享受自治区对每个项目按照融资额的0.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基础上,按照融资额的0.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资产证券化融资费用补贴。对通过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的企业,在享受自治区对每个项目按照融资额的0.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的基础上,按照融资额的0.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小微企业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发行费用补贴。对地方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小微企业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的,在享受自治区对每个融资项目按照融资额的5‰给予费用补贴的基础上,按照融资额的0.5‰给予费用补贴。
  四、加强领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政府要成立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服务工作,并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与市财政一道按照1:1比例分摊兑现费用补贴和奖励补助政策,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取得进展。
  二是加强合作对接。各级政府要加强与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香港联交所等境内外交易市场和证监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利用交易中心和证券机构的专业资源,组织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普及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知识,并结合开展座谈对接活动、协助证券机构深入企业调研,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由合作证券机构指导企业合理选择股权和债权融资工具,根据融资程序和条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是加强智力支持。要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市本级和每个旗县区、开发区都要建立资本市场融资专家库,充分利用合作证券机构的专业智力资源,对企业实施分层次、分专题的培育和辅导,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改制、重组和融资方案设计等服务,努力提高企业运用多资本市场和多种直接融资工具融资发展的能力。
  四是加强协调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于企业在改制、上市、挂牌或直接融资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事项,要加快工作进度,限时办结。
  五是加强政策支持。各旗县区、开发区要研究制定对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企业直接融资积极性,提高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力争借助国家和自治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东风,使我市大量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金融支持,进而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财政增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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