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准是指规定一个产品或一类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产品标准除了包括适用性的要求外,还可直接地或通过引用间接地包括诸如术语、抽样、测试、包装和标签等方面的要求,有时还可包括工艺要求。它是产品生产、检验、验收、使用、维修和贸易洽谈的技术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他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国家鼓励企业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产品标准的分解
对于一些门类中类别较多的产品,产品标准还进行分层,如基础规范、总规范、分规范、空白详细规范和详细规范。
1.总规范(通用规范)适用于一个产品门类的标准。通常包括该类产品的术语、符号、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和质量评定程序、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2.规范根据需要,在一个产品门类共用的标准(即总规范)下加进适合于某一个分门类产品(或称某一类型)的标准。对于一个特定的分门类产品,当有较多特有内容需要统一规定时,可制定分规范。
3.空白详细规范空白详细规范不是独立的规范层次,它是用来指导编写详细规范的一种格式。在空白详细规范中填入具体产品的特定要求时,即成为详细规范。
4.详细规范一种完整地规定某一种产品或一个系列产品的标准。它可以通过引用其他规范(或标准)来达到其完整性。